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精神,结合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元旦、寒假放假事宜及期末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元旦期间,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节俭办学、创建节约型大学的意见》(校发[2005]52号)的有关精神,开展各种活动厉行节俭,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和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各学院要加强对师生各项活动的组织,注意安全,加强值班,防止火灾、失窃等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佳节。
二、寒假放假安排
今年寒假假期共五周。教职工1月18日(星期五)正式放假,2月23日(星期六)开始上班;学生于1月15日(星期二)—1月17日(星期四)三天离校,2月23、24日两天返校报到,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各单位要将上述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位师生员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