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8年5月1日—2008年5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工作,并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将值班表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一份。如组织师生集体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学校设总值班室,电话:0471—4392030、4392519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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