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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已正式成为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我校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院、系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四条 学校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第五条 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第六条 我校遴选推免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计划数为准。 第七条 遴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本科生学习期间综合测评排名应在本专业前1/3,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15%,且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 (七)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425分)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蒙语授课班学生、体育和艺术类的学生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八)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在科研训练过程中表现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见附表2)要进行公示。 (九)推免生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如申请推荐到其他学校,要符合该校所要求的条件,并按其选拔、录取程序进行。 第八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布置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公布各学院推免生名额。 (二)学生申请。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或证书、获奖证书、科研工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专利证书等。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者还须提供三位教授联名推荐信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学院初选办法: 1.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2.对进入入围名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1)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面试考核时应注重对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的考查;(3)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照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按照1:1的比例确定。
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谷彦彬 成员:贾跃华 李少博 李志平 康建华 阿伦娜 门小勇 李丽莎 张可扬 宋海军 杨正中 薛晓君
我院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配名额: 2名
关于推荐和接收200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推荐工作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9月28日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2人。 各学院应将《实施办法》传达到2009届所有本科毕业班,公布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严格按学校制定的标准及程序操作,择优选拔。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4.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10日审核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将上报自治区招办备案。 二、接收工作 1.我校所有200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实施办法》。 2.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 3.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8日进行。复试办法详见《实施办法》。 4.拟录取名单将于校园网公示后予以公布。 5.推免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6.联系方式及材料寄送地址: 联系电话:0471—4393213 邮编:010022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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